关于公示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新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第六批)及其拟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关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和《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新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新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第六批)及其拟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本次公示的信息为新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第六批)及拟挂网价格,具体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00时止。
三、反馈方式
如对公示药品信息及其拟挂网价格有异议的,请各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药品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请相关企业再次认真核对本企业药品的拟挂网价格信息,如发现价格信息有误或存在漏报价格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重新申报,申报方式详见《通知》。
(三)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xa0 14:00-17:30)。
附件:1. 新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第六批)及其拟挂网价格信息公示表
2.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