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价格核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现行有效的全国最低价格(全国最低价指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三者之间的低值,下同);现开展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格核查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属于《公告》议价挂网采购范围内且已公示拟挂网价格的医用耗材。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截至2023年7月24日。
三、操作路径
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医用耗材数据源价格申报-全国最低价格信息申报”。
四、具体要求
(一)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以填报系统内显示的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为计价单位,填报价格为最小使用单位的价格而非最小零售包装价格。
(二)同一申报企业产品仅需上传一份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任意选择本次申报产品的其中一个作为代表进行上传。
(三)请企业仔细核查本企业产品最新执行的全国最低价格,低于省平台挂网价格的须按照路径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格和对应省份,申报的价格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就低原则价格联动。
(四)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因填报信息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请企业高度重视本次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格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价格信息,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漏报、瞒报价格,申报价格与国家共享价格数据不一致的,将约谈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信用评级并公告,相应责任和产生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