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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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
标签:医用耗材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20220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起搏器类联盟带量采购)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生产企业及产品: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下午17时止。

采购主体及配送企业:即日起可随时报名。

二、报名范围

(一)采购主体

联盟地区开展心脏起搏器类手术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联盟地区内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

(二)生产、配送企业

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采购品种

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020401058、C020402058、C020403058、C020405059、C020406059、 C020407059、C020411061和C020412061的上市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心脏除颤器类医用耗材和心脏起搏除颤器配套使用的导线类医用耗材,其中临时导线类和皮下除颤导线类医用耗材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分为以下22个类别:

注:“非兼容”指除全身兼容之外的产品。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基础信息维护: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完成采购主体、申报企业、申报产品等基础信息报名维护,相关要求及操作指引可在省平台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模块下载。

(二)专项信息维护:报名产品申报类别和专项承诺函上传。

1.报名产品申报类别: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内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的报名产品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交易信息管理—项目产品报名—起搏器类联盟带量采购”按药交ID进行类别申报。

2.专项承诺函上传:通过系统“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专项申报—协议列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起搏器)”提交符合要求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

(三)价格信息申报:按药交ID申报本企业本次联盟集采报名产品的2022年10月31日前带量最低价和非带量最低价。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耗材数据源价格申报—起搏器类联盟带量采购带量最低价/非带量最低价”进行申报。

1.带量价最低价:指全国各省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

2.非带量价最低价:指广东以外全国各省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与广东省最低价之间的低值,广东省最低价指省平台、广州平台、深圳平台之间最低价。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涉及有效期限的,必须在产品报名截止日当日仍在有效期内。若因申报企业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或因申报材料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响应、申报材料内容不实等因素影响中选结果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二)参与本次本次起搏器类联盟带量采购报名工作全面实施无纸化,所以环节均须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相应操作;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官网《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数字证书业务办理提示》(http://www.cnca.net/Client/detail/id/2139.html),已办理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

(三)已在省平台报名生效的采购主体、生产、经营企业机构资质无需重复报名,但须确保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四)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报名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产品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1:30xa0 14:00-17:00)。

附件:《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函》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