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机构称利好行业龙头公司
本报记者 张 安 赵彬彬
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国内某知名医药商业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政策明确药店作为国家基层医疗的重要构成部分,目前各地的具体细则尚待明确。下一步,公司将密切关注各地区的政策实施落地情况,积极争取、申报。
企业、消费者等多方获益
《通知》明确,在加强处方流转管理方面,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可执行与本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另外,定点医药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最长可开具12周。
上述知名医药商业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事实上《通知》相关内容系个人医保账户改革的延续。
中信建投研报也提出,本次通知是对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补充,且推进速度超预期。
该研报显示,未来零售药店行业头部企业将继续享受政策红利,在个人医保账户改进的进程中更多地承接门诊慢、特病药品零售业务。长期来看,门诊统筹资质与个人账户有望完成平稳交接过渡,门诊统筹资质将为药品零售行业带来增量客流及增量市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林海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通知》直接把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之间打通。未来,消费者可以拿着医院处方,到院外寻找市场最低价购买药品。对消费者而言,未来的就医成本有望大幅降低。
某连锁药店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称,消费者在未纳入门诊统筹药店购买已经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比在定点医院购买更贵一些。随着该政策的落地,不仅方便老百姓低价购药,同时也将大大提升定点零售药店的竞争力,将为定点零售药店带来增量收入。
“但是,处方外流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管控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林海明表示,本次《通知》实施也封杀了市场上劣质药、过期药以及不良商家的生存空间。
徐州经开区招商局局长史周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政策落地过程中,还存在多方面难点需要多方关注,其中包括零售药店门诊服务的质量控制问题、药品采购的公平性问题以及医保支付标准的统一性问题。
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
《通知》提出,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优化申请条件、完善服务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同时,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能够开展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
国金证券研报认为,《通知》鼓励主动申请定点零售药房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并对申请条件做出明确限制,利好头部药房发展。另一方面,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及配套政策,药店在终端药品销售的重要性及地位进一步提高,并加快推动处方药流转。
林海明表示,《通知》明确拟参与的定点零售药店不仅要有资金支持,还要在人员、财务、管理等硬件方面,以及信息管理、医保费用结算等软件方面都要达到一定标准,才有机会享受此次政策红利。“多方利好之下,我们判断,只要达到《通知》要求的商家都会踊跃参与。”林海明认为。
上述连锁药店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此次政策落地实施后,相关上市企业有望凭借在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实现率先受益。
东高科技高级投资顾问秦亮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中明确医保结算周期有利于药店资金回笼。至于此次《通知》更为具体的影响,则需要看各地细则落地情况。“在高标准与严要求下,高质量经营药店将具备更大优势。未来不排除行业内龙头公司开启并购整合的可能性”。
海南博鳌医疗总经理邓之东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业内小型、单点药店和不规范药店将逐渐失去竞争力,市场整合并购加速,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林海明表示,从《通知》内容来看,此次政策规定了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参保人员需要提供配送服务,配送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政策或许会给医药流通领域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