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的补充公告(三)

2023-10-18
134
徕斯医疗
徕斯新闻
关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的补充公告(三)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对《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采购公告》)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采购公告》第六条“动态调整”第(三)款“退出机制”第6点调整为:省平台挂网的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暂停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挂网采购资格(短缺药品除外)。

凡《采购公告》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