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索引号 | FGWJ-2022-294 | 主题分类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标题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4号) |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为督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