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收到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一份磋商函,函告南漳县城关镇华康药房自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销售“三阳肾宝”和“一粒肾宝”,查明共计销售400盒,经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鉴定为假药。襄阳市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协助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了这起假药案。
经调查,2019年至2022年案发,华康药房多次购进“三阳肾宝”和“一粒肾宝”,4年时间对外销售共1883次,销售“三阳肾宝”和“一粒肾宝”合计6495盒,进货总价51960元,销售总额12.99万元,获利77940元。现除已售卖的药品,其他剩余假药均被公安机关缴获。
襄阳市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康药房的药品销售现场实施执法检查,并分别多次对药房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华康药房法定代表人对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华康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药房的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履行职责的权利,但未能严格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南漳县市场监管局将对其另行立案调查。
南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拟给予当事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打击假药工作,先后印发了《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等文件。截至目前,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召开假药认定工作会23次,对公安机关提交的26个批次假药进行认定,产品合计226种,出具认定意见书36份,指导、协助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假药案件6起,涉案货值金额1000多万元。(吴斌 记者吴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