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2023年第二季度新增议价挂网和价格联动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2023年第二季度新增议价挂网采购产品和价格联动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3年第二季度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申报价格信息,且产品“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的医用耗材。
(二)符合《公告》“五、动态调整 (一)价格联动 2.议价挂网采购产品”条件的医用耗材。
二、时间安排
查看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17:00;
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17:00。
三、操作路径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https://gdmede.com.cn/)-点击进入“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后,按以下路径进行操作:
【查看路径】“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耗材价格公示”-“2023年第二季度耗材议价挂网”进行查看;
【确认路径】“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价格确认项目列表(耗材)”-“2023年第二季度耗材议价挂网”进行确认。
四、注意事项
(一)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可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以填报系统内显示的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为计价单位。
(二)根据《公告》有关规定,企业自主申报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相关医用耗材的价格信息,如有价格信息更新、误报、漏报的,请如实通过系统“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医用耗材数据源价格申报-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价格信息申报”进行修改。
如有其他异议,可按照信息复核/反馈要求填写【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模板(详见附件),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后,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进行复核/反馈。
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对应医疗机构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8号)有关“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请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网址:https://code.nhsa.gov.cn/)正式公布有效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以下简称国家医保代码)的报名企业,尽快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最新国家医保代码为准,校对、更新、增补本企业产品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代码”。
(四)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三)如需咨询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301330,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