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强化盲盒经营活动合规管理,并自6月15日起实施。该文件强调,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近年来,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青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盲盒经营模式主要集中在潮流玩具领域,但随着“盲盒+”商业模式迅速发酵,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领域不断增加。据悉,在个别药店营销活动中,盲盒经营时有出现,直接涉及药品等特殊商品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盲盒经营过程中的过度营销、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需要予以规范引导。有业界观点认为,未来药店开展盲盒抽奖或销售时,将严禁将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作为盲盒商品,这其中就包括了药店最常赠送的维生素片、钙片、营养保健品、医用口罩、血压计等产品。此外,按照文件要求,盲盒经营者进行“盲盒营销”时,还要注意概率机制以及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