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2-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11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和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属于采购文件中采购范围的且广东省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际使用需要的非中选产品系统组套信息和价格信息。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按《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和价格信息申报表》(附件1)的要求填写本企业非中选产品系统组套信息以及对应的组套和部件价格信息,打印后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将公章件扫描成PDF版本连同对应的表格电子版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进行提交;信息复核的名称统一为“***公司国采脊柱非中选产品系统和价格信息申报”。
(二)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申报工作,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的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将作为下一步挂网依据,须按照省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际使用需求完整填报,并同时须提交本企业签字盖章后的《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申报承诺函(广东省)》(附件2)扫描电子版。
(三)本次非中选产品系统价格信息申报须符合28号文要求,其中:
1.各中选企业的非中选脊柱产品系统中包含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按不高于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
2.如非中选脊柱产品系统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系统的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按实际使用部件折算成竟价产品系统价格后,不得高于同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系统价格;
3.其他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应不超过28号文明确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3、4)。
(四)本次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申报可参照《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中选清单V1.4》(附件5)标准字段信息进行填写。
(五)属于附件5中的产品但尚未按照《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数据关联工作的通知》进行关联的产品将暂停挂网交易。
(六)企业须对维护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
1.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和价格信息申报表
2.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申报承诺函(广东省)
3.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
4.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部件挂网价格高线
5. 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中选清单V1.4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