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范围有“点”有“面”。怀化高新区新发布的“十六条奖励措施”主要包括产值贡献、财源贡献、入统入规达标、固定资产投资、外贸外资达标、本地企业班列发货、新增A级物流企业、新增生产型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引进、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参与大型活动、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新增创新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等。
奖励额度有“大”有“小”。如财源贡献奖励,入园工业企业年上缴主体税收(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5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年同比增长15%,可按主体税收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奖励,对园区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申报奖励;新增创新平台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湖南省、怀化市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参加国家级、省、市重大活动,园区都将给予参展费用补贴。
据悉,该奖励措施由园区对应业务部门负责解释,实施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第一季度兑现到位。
(责任编辑:王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