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84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人大代表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国家医保局表示,我国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种植牙属于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暂时未考虑将种植牙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明确当前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基础缺牙修复治疗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另外,由于我国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立足于“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相较于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种植牙属于更高层次的医疗需求,将其纳入医保报销既不符合“保基本”定位,也不符合公平性、合理性原则和待遇清单相关要求。
当前,“种牙贵”备受关注,尽管种植牙暂时无法进入医保支付范围,但规范种植牙医疗服务收费、种植牙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举措已经提上日程。
9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占种植牙费用大头的医疗服务费用进行规范,指出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的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500元。同时,明确由四川省医保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
国家医保局表示,未来我国将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医保准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责任编辑:王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