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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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七批国家集采)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国家联采办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品种)联动价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在省平台已挂网且需进行价格联动的非中选药品。

二、联动价格确认

(一)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见附件1),按照规定联动省、广州、深圳三个交易平台的最低价格,且不高于上海市第七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的议价红线价格(以下简称上海红线价格)。请相关企业在2022年11月29日17:00时前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通过“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药品价格确认(产品)”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药品将撤销在省平台的挂网采购资格。

(二)与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见附件2),采取按企业自愿原则执行价格联动(有上海红线价格的除外)。如企业愿意进行价格联动的,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11月29日17:00前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通过“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药品价格确认(产品)”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无上海红线价格的非中选药品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相关药品将按省平台的挂网价格执行;有上海红线价格的非中选药品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药品将撤销在省平台的挂网采购资格。

(三)无需进行价格联动(即联动价格为省平台价格)的非中选药品详见附件3,该部分药品将按省平台的挂网价格执行。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xa0 14:00-17:30)。

附件:1.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非中选药品

2.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非中选药品

3.无需进行价格联动的非中选药品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