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做好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采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7号)、《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我中心结合文件要求推进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请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按要求完成账号注册和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的产品编码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一)采购机构注册:参与集采报量、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如已有医保编码,可在新招采子系统直接认证注册;如无医保编码,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网址:https://code.nhsa.gov.cn/yljg/login.html)申请赋码后,在新招采子系统认证注册。
(二)生产配送企业注册:集采项目中涉及中选/备选、挂网、备案采购产品的生产企业(含代理企业)、配送企业需在招采子系统认证注册,否则集采项目上线后将无法签订合同、供货,以及配送和结算。待注册生产及配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未列明的其他单位,若需参与采购的,也应申请注册。
(三)操作指引: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新招采子系统(登录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完成注册认证。已在广东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取得账号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沿用原账号登录并认证后使用新招采子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二、按要求完成药品医保编码维护
按照医保发〔2022〕1号关于“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要求,没有医保编码的产品,医疗机构将无法采购,请相关生产企业尽快上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编码(维护网址:https://code.nhsa.gov.cn/yp/login.html)。涉及企业与产品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12月5日前尽快在新招采子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和产品医保编码维护工作。
四、服务与支持
(一)省药交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xa0 14:00-17:30)。
附件1:待注册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2:待注册配企业名单
附件3:注册操作指引
附件4:需维护编码的药品清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