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双氯芬酸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清开灵等中成药、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等3个项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省级带量采购)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开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配送关系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产品范围
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
二、维护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维护路径及步骤
(一)配送企业维护路径:请相关配送企业登录新招采子系统(广东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通过“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交易结算-配送关系管理(配送)-配送区域配置”进行配送区域选择工作;通过“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交易结算-配送关系管理(配送)-配送产品关系管理”对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关系进行响应。
(二)生产企业维护路径:请省级带量采购中选/备选药品生产企业登录新招采子系统(广东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通过“进入单位网厅-招采企业服务-药品交易结算-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双氯芬酸等药品中选备选项目/清开灵等中成药中选备选项目/常见病慢性病药品中选项目)的相关药品进行配送关系指定工作。
(三)维护步骤:配送企业选择配送区域→生产企业指定配送关系→配送企业响应配送关系。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配送企业须在生产企业指定配送关系前完成配送区域选择工作,请相关配送企业根据自身配送能力尽快完成配送区域选择工作。
(二)请相关生产企业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关系指定工作。
(三)配送企业如不接受生产企业配送关系指定的,请及时与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沟通反馈,以便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其他配送企业。
(四)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相关生产企业应保证中选/备选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xa0 14:00-17:30)。
特此通知。
附件:新招采子系统配送关系维护操作指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