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拟予督查激励地方名单的公示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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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 关于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拟予督查激励地方名单的公示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所属机构:
  • 质量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29日
  • 体裁分类:
  • 无
  • 公文种类:

关于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

拟予督查激励地方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监信函〔2022〕1670号)要求,经地方申报、遴选推荐和综合评价,现将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予以公示。

按行政区划排序如下:辽宁省瓦房店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晋江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河南省兰考县、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綦江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联系电话:010-82261864

传 真:010-82260309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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